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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要避免中期引产

【呼市二轻医院】  发布时间:2017-05-04 10:48

  妊娠3个月以后到6个月以前,以人工方法来中止妊娠称为中期引产。一般在妊娠10周以内,人工流产使用电动吸引法;11~12局胎儿较大,多用卵圆钳挟取出胎儿、胎盘,结合电动吸引。妊娠3个月后,胎儿长大,骨骼形成,胎头较硬,宫颈需要充分扩张才能娩出胎儿,而单用宫颈扩张器很难扩开;此时,胎盘也暑孥形成,与子宫蜕膜结合牢固,而子宫增大,宫壁充血柔软,容易损伤出血,所以,不宜采用阴道刮宫的方法,而应采取与足月分娩近似的方法,即先引起宫缩,使宫颈逐渐扩张再排出胎儿和胎盘。
 
   中期妊娠时,由于胎盘分泌的大量孕激素使子宫肌肉弛缓,对宫缩剂不敏感,而且抑制体内前列腺素的释放,不易诱发宫缩,所以,引产时间较长,并发症也较多。为此,当孕妇需要中止妊娠时,尽可能在妊娠3个月以内解决,避楚中期引产。